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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出台四大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

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《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》以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外贸形势,出台四项措施支持我国外贸稳定增长。

数据显示,今年以来,我国进出口增速出现较明显放缓,显示当前外贸形势相当严峻。今年前4月,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3.1%,其中出口下降4.8%。而有外贸“晴雨表”之称第115届广交会刚在广州闭幕,也传递了同样的信息:到会采购商同比减少7.23%,成交减少12.6%。

——着力优化外贸结构。包括:进一步加强进口,扩大国内短缺资源进口,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、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;保持货物贸易稳定增长,支持拥有知识产权、品牌、营销网络、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、高效益的产品出口;支持服务贸易发展,结合“营改增”改革范围的扩大,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,鼓励服务出口等。

——强化政策保障,包括: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,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;完善出口退税政策,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负担较重地区的补助力度,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,确保及时足额退税等。

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,《意见》对每项措施都提出了具体的负责部门,涉及商务部、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工信部、农业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外汇局等众多部门。《意见》还要求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形势需要和本地实际,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,形成政策合力。(记者马汉青报道)